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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声明:汕头安联厂房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16-07-02 13:34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房地产抵押登记声明-声明单位:汕头安联厂房开发有限公司

  兹有汕头安联厂房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开发经营,尚未出售的待售商品房: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7号华侨商业银行大厦金怡大厦-2层至3层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4784.44平方米,拟向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对上述房地产权属有异议者,希于见报之日起七天内,向该局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声明单位:汕头安联厂房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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