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房产 > 汕头市华新城潮阳路西侧国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头市华新城潮阳路西侧国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16-05-25 20:53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国土资公〔2013〕18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4日到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5日到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7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在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进行。挂牌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9时至2013年7月29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按地面以上可建建筑面积132692平方米,须建设1450套以上限价房;限价房单元建筑面积须控制在60-90平方米/套;限价房最高销售价格人民币4500元/平方米,并可在人民币4500元/平方米基础上的10%以内上浮。(三)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四)上述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应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2年内竣工交付使用。(五)可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浏览、查询资料。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00号二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488381

  缴交竞买保证金应缴入下列帐户:

  开户单位:汕头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发行汕头东厦支行

  帐 号:199

  汕头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26日

相关标签:房产(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