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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例”不是顶风违纪的借口

时间:2015-08-31 02:5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复制分享 我要评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一些习惯了“传统惯例”的党员干部依然抱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性思维,无视规定、我行我素,甚至还把所谓的“惯例”当成理由,顶风违纪,触犯纪律红线。南澳县云澳镇云祥村的村干部就因此吸取了一次深刻的教训。

  基本案情:集体议事公款吃喝

  2014年1月4日上午,南澳县云澳镇云祥村干部和村选委会成员召开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会议。有了集体议事的“名目”,冲着难得“凑齐”,按照“惯例人情习俗”,大家一起吃饭。当天中午,该村共11名村干部在云澳某餐厅聚餐。当天下午,村委会召集村代表讨论某公司建设项目征地问题,当晚共33人在同一餐厅聚餐。随后,以集体议事名义由村集体支付这两次聚餐餐费。

  云澳镇纪委发现后,给予云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某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我市媒体进行点名道姓批评。

  被调查人:多年“老规矩”不算“啥”

  纪委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被调查人认为,“这都是多年来的‘老规矩’,也不算啥大事”。确实,有的村干部依然没有正视中央八项规定,思想观念上还是停留在以往的办事“惯例”上,对于国法党纪认识不深刻,存在“侥幸”心理。在被调查者的主观上,总是觉得村务集体议事,大家聚集在一起,吃个饭,也是为了更好地“探讨”工作。而且,多年来也是“这样办”的,就要继续下去,这样才是“合乎情理”。

  案件点评:公款吃喝“吃掉”党风民心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硬要求、硬任务,就是要拿“惯例”开刀。只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改进的坚决改进,不能有丝毫的犹疑和含糊。因此,本案中陈某先打着“集体议事”的幌子,再以“惯例”为由,破坏党的规矩,应该坚决予以纠正。

  公款吃喝,吃掉的是国家和集体资产,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掉的是党心民心和党的执政基础。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当前,作风建设到了节骨眼上,必须警惕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始终坚持严抓严管,严查各类违纪问题,让心存侥幸者丢掉幻想,让顶风违纪者受到严惩,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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